各单位:
为表达学校师生员工对青海玉树地动遇难同胞的深切追悼,贯彻落实市委教育工委、市教委《关于为青海玉树地动遇难同胞举行追悼运动的通知》精神,确保学校为青海玉树地动遇难同胞举行全国追悼运动的顺利进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4月21日当天,学生处、团委卖力学生国旗班升旗事情,下半旗志哀。
二、4月21日当天,校内各有关单位停止组织一切庆典和公共娱乐运动。
三、4月21日当天,校内各有关单位要相应调解网络、广播、课件、视频等的安排,停止播放综艺娱乐内容。
四、教务处、研究生部和继续教育学院卖力通知任课教师在4月21日上午第一节课前,在教室以上课班级为单位组织默哀。
五、各有关单位要在本单位办公场合由中层干部集中组织事情人员默哀(良乡校区时间:8:40;阜成路校区时间:8:10)。
各单位要提前做好追悼运动安排,4月21日当天,各有关单位中层干部和相关人员要严守事情岗位,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、事情和生活秩序。同时,要做好应急值守和宁静稳定事情,确保本单位追悼运动顺利进行。
学校办公室
2010年4月20日
(注:志哀:用某种方法体现追悼。致哀:对死者体现追悼。“下半旗”:先将国旗升至杆顶,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三分之一处。“下半旗志哀”,体现全国用“下半旗”方法体现追悼。)